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产业研究 > 产业洞察
银监发[2018]7号全文:银行拨备率下调为120%~150%
发布日期: 2018-02-28

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

银监发[2018]7号

各银监局:

为有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督促商业银行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腾出更多信贷资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4号)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

二、调整方式及参考因素

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同质同类”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制定相应类别机构的差异化实施细则并及时印发实施。

“一行一策”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按照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单家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各类机构实施细则及对单家银行的监管要求不能低于本通知要求。确定单家银行具体监管要求时,应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定量标准参见附件)。

(一)贷款分类准确性

根据单家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贷款的比例,对风险分类结果准确性高的银行,可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结合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发现的不良贷款违规虚假出表等掩藏风险情况,可适度提高单家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二)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

根据单家银行处置的不良贷款与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对积极主动利用贷款损失准备处置不良贷款的银行,可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三)资本充足性

根据单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对资本充足率高的银行,可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对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银行,不得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执行贷款风险分类监管要求,完善内部风险分类政策和流程,认真排查整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问题,确保分类结果真实反映贷款风险,提高审慎经营水平。

(二)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化情况的监测,督促商业银行积极利用贷款损失准备处置不良贷款,切实发挥贷款损失准备的风险缓冲功能,确保释放贷款损失准备与处置不良贷款基本同步。

(三)对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且实际拨备覆盖率低于150%或贷款拨备率低于2.5%的商业银行,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当年处置的不良贷款总额同比不得减少。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增加分红,确保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留存在银行,保持银行损失吸收能力基本稳定。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不能将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节约的支出用于降低信贷成本率。

(四)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加强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信息披露,在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调整后的最近一次公开披露信息中,应披露本行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及实际水平。

(五)各银监局对辖内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作出调整决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免责声明

1.条款的接纳

本节包含本网站使用的有关条款。凡浏览本网站及相关网页的用户,均表示接受以下条款。

2.网站信息和资料的使用

元亨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包括集团下属各机构成员只在法律允许的国家中提供本网站所述的产品及服务。本网站所发布的资料无意提供给受法律发布限制的国家的人士或居民使用。 本网站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在法律不允许的国家不构成向任何人士要约邀请或购买投资产品或其他产品服务的邀请。本网站的信息及资料不应视为专业人士意见。使用本网站的用户应在有需要时寻求专业人士建议。

3.获取投资服务的条件

本网站为用户提供专业的投资服务,需要对客户资质进行评估,并非所有的客户都可以获得所有产品和服务。您是否符合享受产品和服务的条件,最终的解释权归本网站。

4.网站声明修改的法律效力

本公司保留任何时候对本使用条款包含的信息和资料及其显示的条款、条件和说明进行修改的权利,您继续使用本网站,则视为您接受这些更改。

5.关于条款冲突的处理

本网站某些部分或网页可能包括单独条款和协议,作为对本使用条款的补充。如果有任何冲突,该等附加条款和协议将对相关部分或网页适用。

6.知识产权

本网站上的任何事物都不应被用户视为得到许可或有权使用本网站上的任何商标。未经本公司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用户不得擅自使用与这些商标相同的商标。

7.不保证

或设备作充分保护和备份,并负全责采取合理而适当的预防措施以扫描电脑病毒或其他毁灭性产物。本公司在编制本网站所载信息和资料时已力求审慎。但本公司只能按目前现状提供有关信息,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尤其是不作不侵犯版权、资料保密、准确性、合适性或不含计算机病毒等担保。

8.电子邮件

通过互联网传送至本公司的电子邮件无法保证绝对的安全。如用户通过互联网发送的信息,或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本公司不对由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因使用本网站所产生的直接、间接、个别或连带的损失。

9.互联网传输

互联网传输可能会受到干扰,中断、延迟或数据错误,本公司对于非本公司能控制的通讯设施故障可能引致的数据及交易之准确性或及时性不负任何责任。

您进入本网站及浏览其任何网页,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元亨祥集团有限公司。

元亨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