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媒体报道
经济网:PPP怎么做?中国基础建设投融资研讨会来支招
发布日期: 2019-01-22

1.jpg


经济网1月21日报道:2019年1月20日,由《经济》杂志社、元亨祥集团联合主办,中经国元(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国基础建设投融资(PPP)研讨会”在京举行。

 

2.jpg

 

在致辞中,《经济》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志强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与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是分不开的。特别是PPP投融资模式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大大改善了国有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运营效率,在维护项目建设运行的同时,通过社会化效益的实现为企业争取利润,加快城市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高水平的城镇化发展奠定基础,产生了强大的推动和示范效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3.jpg

 

元亨祥集团创始人、董事局主席程芳表示,元亨祥集团专注于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自2012年发展至今,在行业内知名度和业绩不断攀升。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工业化从数量向质量转变,城市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型,房地产向大健康和文旅方向发展,元亨祥集团将继续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助力中国经济发展。

 

会上,著名宏观经济和三农政策专家冯海发表示,就中国而言,PPP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近年来PPP模式进入实践之后效果显著,为地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融资渠道,在这一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财政部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也及时进行了调整规范。他认为,2019年PPP发展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新一年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要化解这一压力,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一个重要手段。

 

 4.jpg

 

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长、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肖金成表示,我国资金投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计划投资,即政府集中全社会资金搞建设;二是土地财政,尽管现在存在很多非议,也不可持续,但的确给城市建设带来了大量资金,对地方建设起到了巨大作用;三是PPP模式,目前大量资金蕴藏于家庭、社会、企业,PPP模式能够很好地适应新时代经济建设需求,他认为,模式创新是解决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政府效率比较低,不计成本,而民营企业对成本和社会需求很敏感,风险意识较强,可以有效互补,综合各方优势,通过规范让PPP模式更适合中国。

 

5.jpg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PPP)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亚洲开发银行PPP专家孙洁也表示,自2013年拉开序幕之后,虽然立项了很多PPP项目,但在实际推广过程中存在很多差异,结果并不尽如人意。2018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PPP示范项目分类进行处置,这说明我国对PPP模式的认识还不充分、不深刻。他认为,PPP模式不能停留在过去项目融资的概念中,要把PPP模式看作政府公共管理工具,而管理与融资的区别在于,融资是借钱办事,管理是借能力办事,不用政府亲力亲为,要把社会资本方逐利的内在动力激发出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6.jpg


在香山智库理事长、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周凯波看来,中国的PPP建设主要经历了起步期、政策密集期、查漏补缺期、规范深化期、重新出发期等五个阶段,截止到至2018年6月,财政部PPP项目库资金总量已近12万亿。他认为,中国式PPP面临着复杂的发展环境,一是管理、技术和人才供给不足,二是高压反腐与复杂的政商关系,三是地方信用环境和合作平台信用等级的影响,PPP再出发应该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妥善利用财政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加大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7.jpg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PPP治理研究院院长曹富国认为,PPP模式虽然走了一些弯路,但在高质量发展的当下,这个定位是正确的。在他看来,“昨天”的PPP与“今天”PPP的本质区别在于,“今天”的PPP已经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具,这个工具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最物有所值,而这个“值”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层面,还要涉及社会福利和可持续发展。要正确看待示范项目,作为推动大政策落地的有效工具,示范项目能够迅速形成经验、复制推广,但既然是示范,就要允许出错,这是一个实验的过程,发现问题,调整之后,将更有利PPP模式的长期稳定发展。

免责声明

1.条款的接纳

本节包含本网站使用的有关条款。凡浏览本网站及相关网页的用户,均表示接受以下条款。

2.网站信息和资料的使用

元亨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包括集团下属各机构成员只在法律允许的国家中提供本网站所述的产品及服务。本网站所发布的资料无意提供给受法律发布限制的国家的人士或居民使用。 本网站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在法律不允许的国家不构成向任何人士要约邀请或购买投资产品或其他产品服务的邀请。本网站的信息及资料不应视为专业人士意见。使用本网站的用户应在有需要时寻求专业人士建议。

3.获取投资服务的条件

本网站为用户提供专业的投资服务,需要对客户资质进行评估,并非所有的客户都可以获得所有产品和服务。您是否符合享受产品和服务的条件,最终的解释权归本网站。

4.网站声明修改的法律效力

本公司保留任何时候对本使用条款包含的信息和资料及其显示的条款、条件和说明进行修改的权利,您继续使用本网站,则视为您接受这些更改。

5.关于条款冲突的处理

本网站某些部分或网页可能包括单独条款和协议,作为对本使用条款的补充。如果有任何冲突,该等附加条款和协议将对相关部分或网页适用。

6.知识产权

本网站上的任何事物都不应被用户视为得到许可或有权使用本网站上的任何商标。未经本公司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用户不得擅自使用与这些商标相同的商标。

7.不保证

或设备作充分保护和备份,并负全责采取合理而适当的预防措施以扫描电脑病毒或其他毁灭性产物。本公司在编制本网站所载信息和资料时已力求审慎。但本公司只能按目前现状提供有关信息,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尤其是不作不侵犯版权、资料保密、准确性、合适性或不含计算机病毒等担保。

8.电子邮件

通过互联网传送至本公司的电子邮件无法保证绝对的安全。如用户通过互联网发送的信息,或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本公司不对由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因使用本网站所产生的直接、间接、个别或连带的损失。

9.互联网传输

互联网传输可能会受到干扰,中断、延迟或数据错误,本公司对于非本公司能控制的通讯设施故障可能引致的数据及交易之准确性或及时性不负任何责任。

您进入本网站及浏览其任何网页,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元亨祥集团有限公司。

元亨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