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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好!健康保险再迎新机遇
发布日期: 2021-09-28 17:53:00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健全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大力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健康保险发展再次进入快车道。


一、健康保险的由来、发展及现状


(一)健康保险的由来与发展


最初,一些民间人士为了抵抗疾病灾害,自愿成立组织,共同筹集一笔资金,在支付健康费用方面实行互帮互助,这便是健康保险的雏形。此后,在世界各个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各国政府相继通过司法手段确立了疾病保险制度,并先后建立了一整套的疾病、残废、老年等社会保险制度。从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今,包括健康保险在内的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各个国家开始推广。截止目前,我国的健康保险为劳动保险(即社会保险)中的一个分支,也称作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


(二)我国健康保险现状


1.健康险保费收入


根据《2021-2027年中国健康险行业市场发展模式及战略咨询研究报告》内容可知,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对于实体经济、国家战略以及民生等方面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尤其是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并与金融相结合,保险行业的发展速度更胜一筹。截至去年年底,我国保险保费总收入45257亿元,同比增长6.12%;今年上半年我国保险保费总收入则是达到了27099亿元。


图:2016-2021年H1中国原保险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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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经济虽有稳定增长,但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加快的事实也随之而来,供需两方面的刺激使得健康险的发展开始加速。在2020年,正是健康险保费推动行业保费实现了正增长。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8173亿元,同比增长15.7%,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产险、寿险等其他大类险种。


图:2016-2021年H1中国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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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健康险保费收入所占我国保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也在近年来呈增长趋势,在今年上半年达到了19%,较2016年增长5.9个百分点。


图:2016-2021年H1中国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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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险业务赔款


结合近五年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国整个保险行业的赔付支出情况也在保持增长趋势。2020年,我国保险赔款及支付高达13907亿元,同比增长7.86%;在今年上半年,该数据已达到了7531亿元。


图:2016-2021年H1中国原保险赔付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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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去年我国健康险业务赔款及支付数额为2921亿元,同比增长24%;而今年上半年达到1973亿元。


图:2016-2021年H1中国健康险赔付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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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来看,所选取的观察期内我国健康险赔款占总保险赔付支出的比重同样逐年增长,今年上半年该数据为26.2%,与2016年相比增长16.7%。


图:2016-2021年H1中国健康险赔款占原保险赔付支出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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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保险的分类和其他特质


(一)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力军”。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不仅囊括了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有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其他费用。


(二)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般情况下,该险种保额比较大,通常是被保人被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付清保险金额。


(三)收入保障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其给付方式为,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


(四)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其保险范围一般情况下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


(五)费率

目前我国共有四种费率计算方式,分别为:统一费率原则、阶梯费率原则、逐年变动费率原则和均衡保险费原则。这些方法虽在细节上各有不同,但都同时考虑了风险评估、费用支付、利润和其他常见问题。


(六)保证金

一方面,对于一年期或短期健康保险,往往采用非寿险方式计提责任准备金;另一方面,对于长期健康保险,由于其损失发生的概率与年龄有关,其采用寿险方式计提责任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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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健康保险发展阶段及未来展望


(一)重要历史阶段


1.探索阶段(改革开放初期至1994年):1982年我国开始恢复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人身险,险种主要涵盖简易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初步成长阶段(1994年至1998年):这一阶段中,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医疗费用持续大幅上涨,国家和公司已不堪重负,我国对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改革过程中各地针对医疗保险制度开始推陈出新。


3.快速发展阶段(1998年至2004年):1998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面推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这标志着在中国实行了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保障制度即将被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所取代。


4.专业化经营阶段(2004年至今):国家颁布了健康保险相关的多部基础性法律法规,例如《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基本奠定了我国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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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形势下中国健康险未来的方向


回顾历史,可以看出我国健康险与经济发展和老龄化进程有着紧密关系。结合我国经济增长带来的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快的现状,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逐渐转变为劳动力不足和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困境,因此我国健康险行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仍旧会迎来高速增长。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于国家、保险市场还是普通消费者,加快推进健康险行业体系及制度建设以适应行业的快速发展已箭在弦上。


从国家层面,一方面要搭建健康险制度体系,构建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相融合的保障性医疗健康保险体系;另一方面也要借助税收体系支持居民参与健康险。在市场方面,首先要加强健康险产品同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产品的融合,其次要讲金融科技成果应用到消费者服务和售后保障中,最后要鼓励多样化尝试,扩大健康险服务多样性。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既要进一步提高对健康险认知的重要性,也要理性看待各类产品合理消费。


(三)对中国健康险未来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相互配合和补充,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为进一步有效发展我国健康险行业,我国有关部门可以在以下两点中进行改进考量:


1.明确政府在健康险发展中的职能定位。现阶段各地政府对健康险态度不一,尤其在普惠型健康险领域,政府角色不明晰也为部分保险公司带来可趁之机,来骗取消费者信任。因此政府要明确自身定位,避免降低公信力。


2.建立完善的健康险经营报备和监督机制。目前存在健康险定价不合理、经营可持续性差的现象,损害投资者利益;与此同时还出现过为抢占市场开展价格战等扰乱市场行为的现象。因此,健康险市场亟需完善的经营监督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但同时在有医保部门介入的商业健康险市场,不妨一定程度上放开竞争,允许不同的公司提供多样化保障产品,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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